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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法律或判決與人民期待有落差的時候,就是該修法條的時候了,否則,每一次因為精神狀況「無法辨識行為」而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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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法律或判決與人民期待有落差的時候,就是該修法條的時候了,否則,每一次因為精神狀況「無法辨識行為」而導致的刑案,都判無罪的時候,這叫被受者的家庭怎麼接受?更可怕的是,這法只要不改,有人喝酒、吸毒之後導致的「無法辨識行為」也都是無罪嗎?這點很可怕,這是未來要修改跟加強的地方,不論誰執政都一樣,否則都先喝酒跟吸毒讓自己處在「無法辨識行為」的情況下再去犯罪,天下不就大亂了?法律是拿來保護人民的,法律不是拿來保護特定族群的,過時的法條該改就要改,不足的地方請補足,這樣才可以保障人民的安全!

#台灣加油
#我們要更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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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馬行空的、胡思亂想的、多愁善感的、胡說八道的、瘋瘋癲癲的,有時寫寫運動,有時寫寫歌詞,有時寫寫心情,有時寫寫小說,反正想到什麼寫什麼,反正這都是我,如果你喜歡我的文字,請為我加油!
多數時間瘋瘋癲癲,天馬行空胡思亂想,多愁善感沒事還會裝可愛,想到什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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